法匠案例6|索财不成告强奸,恢复数据辩清白
作者:张恒业 发布时间:2023-07-18 15:39:24点击:
委托人 | N |
生效文书 | 公释字【2023】*号《释放证明书》 |
案由 | 强奸罪 |
侦查机关 | 市公安局某分局 |
检察机关 | 区人民检察院 |
犯罪嫌疑人 | N |
是否开庭 | 未开庭 |
案情简介 | 2023年年初,N与女同事日久生情,在双方“疯狂试探”之后,最终突破底线,发生了一段婚外情。 婚外情被发现后,女同事要求N删除所有聊天记录以“统一口径”,但在N删除聊天记录后又要求N给付一笔赔偿费用以和解,双方未谈妥,女方上门大闹,N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女方报案称被强奸。 |
侦查机关意见 | N涉嫌违背妇女意志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
辩护意见 (要点) | 一、N与女同事长期以来多次相约发生性关系,双方是情人关系,N不存在实施强奸行为的必要性,本案不符合强奸的一般特征。 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N与女同事双方经常“撩骚”,没有证据证明N实施了强奸行为。 三、从互相“保密”到一方“索财”,“索财”不成后“报案”,案发起因异常,本案不存在强奸事实。 |
检察机关意见 | 2023年7月,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N不批捕。 |
案件小结 | 强奸案件中,女方的一句“我不愿意”往往成为“必杀技”,但本案中,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再现了事件的前因后果,从而动摇了办案人员内心确信,否定了强奸的“主观指控”。 |
附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