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匠案例8|从强奸罪、介绍卖淫罪辩到14个月
作者:张恒业 发布时间:2024-07-19 16:57:13点击:
委托人 | W |
生效文书 | 【2023】湘*刑初*号《刑事判决书》 |
案由 | 强奸罪、介绍卖淫罪 |
侦查机关 | 市公安局A区分局(省厅专案组) |
检察机关 | B区人民检察院 |
审判机关 | B区人民法院 |
是否开庭 | 开庭 |
案情简介 | 2022年年后,C、D租住在W处,期间,C、D以谈恋爱为名与女孩E发生性关系,并与E一起接单卖淫。W通过网络软件结识女孩K,与K一起接单卖淫。 女孩E与C、D产生矛盾后报案称被强奸及强迫卖淫,案发。 |
侦查阶段 | W涉嫌强奸罪、介绍卖淫罪。 |
审查起 诉阶段 | W涉嫌介绍卖淫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1年2个月 |
审判阶段 | W犯介绍卖淫罪,判处1年2个月,罚金2万5。 |
案件小结 | 还记得办案之初,疫情政策还未放开,只能排队视频会见,而且至少要排2个月,为了尽快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期间与相关部门反复、多轮沟通、反映,最终在驻所检察官的协助下,首次成功践行了辩护律师的“通信权”。 从“省厅专案、组织领导、深恶痛疾、后半辈子”到“战战兢兢、有惊无险、柳暗花明、浪子回头”,着实印象深刻。 |
附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