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法律服务风险提示书
为帮助委托人提高对律师法律服务作用的认识,避免律师法律服务风险,根据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就律师法律服务风险提示如下:
一、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委托人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应的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出具票据,统一收取费用。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与律师个人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你的权益难以保证。
委托人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授权委托书的填写
律师的执业权利来源于法律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根据你的案件情况,正确确定对律师的授权范围,有利于律师正当履行职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三、证据保管
证据是你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支持的事实依据。依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除律师收集的证据外,委托人应当自行保管案件的证据,因证据遗失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四、财物的收支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律师不接受委托人代理代付、代支和(或)管理涉讼财物的活动,因违反本约定可能给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律师法律服务收费
本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将尽一切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不会为此而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行为。
律师法律服务是有偿服务。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律师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中止法律服务活动,直至终止合同。委托人不及时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可以给你带来不利后果。
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无论案件于任何程序、任何阶段、以何种方式、何种结果终结,皆全额收费,委托人均不得要求退费。
六、服务结果的风险
本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就服务结果做任何承诺;也不采取任何与结果挂钩的收费方式。除非双方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事由,当事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律师退费。
律师依法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分析意见没有实现,不得理解为律师的行为是虚假承诺。律师不承担责任。
七、律师有权拒绝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形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 但根据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有权拒绝提供法律服务:
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2.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3.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
4.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6.辩护律师根据案情自行安排会见。委托人不得随意要求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 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直至解除合同,并且不退回律师费。
7. 其他合法的缘由。
请委托人决定委托本律师前详细阅读上述风险提示书,谨慎选择是否委托本律师。